一是制定一份学习计划。泰宁县人民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出详细的学习计划安排,实行“干警自己学、庭室集中学、领导带头学”的学习氛围。二是推荐一批学习资料。重点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和省市县委主要领导以及上级法院主要领导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专门会议精神。研读《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学习材料,进一步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目标要求,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基本内容和群众路线的丰富内涵,切实把握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基本方法和要求。三是进行一次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好参观法纪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重温有关反“四风”方面规定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促进党员干部自省自警。四是撰写一篇学习心得。每名党员、干部要联系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内容谈认识、联系思想实际谈体会、联系作风建设谈收获,各单位中层以上党员、干部要撰写1篇以上学习心得体会,并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五是开展一项集中征求意见活动。我院结合审判工作,组织开展法官下基层与乡镇、社区群众“手拉手”活动。每名班子成员带领分管部门组成征求意见工作小组,分别到9个乡镇、6个社区开展上门征求意见建议活动以及向全县县直机关发出征求意见函和征求意见表,征集我院教育实践活动及领导班子在“四风”方面的意见建议,通过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强化为民意识;深入群众听取意见,强化便民作风;深入实际发现问题,强化惠民方法。六是进行一次问卷调查。采取无记名问卷调查方式,向当事人、律师、本院干警员工等征集对我院领导班子成员在“四风”具体表现形式的意见建议。
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活动开展以来,泰宁县人民法院开展学习教育20余次,征求意见建议数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