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协议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警地双方相互关心支持对方的工作,适时提供必要的帮助。部队方面定期组织对地方单位人员的军事训练,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等教育工作,帮助地方单位提高人员身体和思想素质,在工作上遇到的困难,双方都有义务相互帮助,在不超出原则的情况下,应当尽力为对方解决困难。(二)进一步丰富部队官兵和地方单位人员的业余文化生活,陶冶思想道德情操。加强双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重大节日以及新兵到队、老兵转退等时机开展警民文艺联欢会、警民联谊座谈会、知识竞赛、体育比赛等。(三)依托地方单位为部队开展相关教学,培训警地两用人才,发挥地方单位的特长,为我们培养军地两用人才。如计算机、厨师、驾驶、种养殖等培训。
并建立四项共建保障机制:(一)双方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共建共育活动,严格按照本单位《警民共建共育实施计划》。经常性地组织开展警民共建共育活动,并要严格要求质量,保证效果,从而达到开展活动的根本目的。(二)警地双方每季度召开一次“双拥共建共育”主题形势分析会议,总结本季度共建共育活动情况,查找不足,研究对策。结合实际,合理制定下步工作计划。(三)警地双方均应增加互访次数,要保持经常性联络,每月应有互访,相互交换开展活动意见,共同安排月活动内容。(四)年终双方进行总结评比,相互交流开展活动的基本经验,为下年度共建共育活动打好开局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