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泰宁县法院召开执行标的款兑现大会,为林某某等199名农民工兑现执行款171万元,受到农民工的热烈称赞,奏响了人民法院实干为民、公正高效的动人旋律。
该院受理林某某等199人申请执行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拖欠劳动报酬一案,工人多次到省、市、县有关部门上访。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分期偿还,但后期被执行人不按和解协议积极履行偿还义务,该院依法对该公司在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1016550股的股权进行冻结、评估、拍卖,最终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以171万元成交。
近年来,该院以“关注民生,维护稳定”为己任,从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出发,把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作为当前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