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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015年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赔偿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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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5-28 09: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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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于
5
月
27
日下发通知,公布了
2015
年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涉及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为每日
219.72
元。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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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泰宁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