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法院近期执行一起案件受到一致好评
“太感谢你们了!正因为你们执行法官一直在尽心尽力帮我追这笔钱,我的借款才执行回来了。”近日,一位年满70岁的江老汉老人将一面书写“秉公执法、一身正气、勤政为民、两袖清风”的锦旗送到福建省泰宁县法院执行局,对该院执行法官深表谢意。
家住泰宁的江老汉出于友情借款10万元给林某做生意,约定借款期限一个月,并出具借条,由龚某作为担保人。借款到期后,江老汉多次催促林某还款,但林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推拖。江老汉只好诉至法院,在执行中,除扣划银行帐户上的存款2739元外,两被执行人均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两被执行人为躲避执行,外出务工,且下落不明,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去年10月底,执行法官发现林某在2012年将其老家一幢五层楼房出售给他人,得款50余万元,立马借助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开展的集中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向公安移送案件线索,经公安立案侦查后,2015年12月5日,被执行人林某在上海市嘉定区被上海警方抓获归案。在审理过程中,被执行人林某亲属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同时取得江老汉的谅解。12月30日,该院以林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