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人民法院
关于招聘录入员的公告
根据审判执行工作实际需要,泰宁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录入员5名,作为审判辅助人员从事法院书记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笔试加技能测试的方式招录。
管理方式为劳务派遣。
二、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行为;
2.年龄3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
3.本科学历(法律、文秘专业优先);
4.身体健康;
5.掌握速录等岗位必需的专业技能;
6.在泰宁县城区有固定住所;
7.不存在需要任职回避的情形。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其它不宜担任录入员的情形。
有意者请携带个人求职简历、1寸彩色证件照(1张)以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泰宁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现场报名,具体待遇面议。报名截止至2020年9月10日。
联系人:石女士
联系电话:7832513
报名地址:泰宁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大楼413室
泰宁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