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泰宁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男辅警1名、女辅警(安检岗位)1名、录入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辅警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组织纪律观念较强;
2.年龄在25周岁至35周岁之间(在1986年9月至1996年9月期间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心理和身体素质;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条件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男辅警身高不低于165cm,女辅警身高不低于160cm;
6.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要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
7.在泰宁县城区有固定住所;
8.符合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录入员招聘调解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组织纪律观念较强;
2.年龄在25周岁至35周岁之间(在1986年9月至1996年9月期间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心理和身体素质;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条件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掌握速录等岗位必需的专业技能;
6.同等条件下,法律、文秘专业优先;
7.在泰宁县城区有固定住所。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5.有家族精神病史的;
6.其他不宜从事辅警、录入员工作的情形;
7.存在需要任职回避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9月13日-2021年9月17日(上午8:15-11:30;下午15:15-17:30)
2.报名地点
泰宁县人民法院4楼政治部(地点:泰宁县金湖西路210号)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简历和其他能证明本人适合应聘岗位的材料各一份;
(3)近期本人正面免冠彩色1寸相片1张。
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政治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短信或电话通知其参加笔试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进入之后环节。
(三)笔试、速记、面试
笔试主要考察基础法律知识、党史知识、时事政治等方面。
速记主要测试听打效率与质量。
政治部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按照1:3比例),面试主要考察岗位匹配情况。
笔试、速记、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
辅警岗位按照履行辅警职能的要求进行相应体能测试,不达标的不予录取。
(五)体检和政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参照职工入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按照规定予以政审。
(六) 聘用
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等都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报考人员与其他单位之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办理解除手续。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按照本院劳务派遣人员执行。
五、其他
人员身份:辅警、录入员为编外合同聘用制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本次未尽事宜由泰宁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98-7832513 石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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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1日